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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门前说合约
摘要卓越门前说合约...
卓越门前说合约
江小鱼
刚过去的2009年岁末,卓越网大摆乌龙,价值数百乃至数千元的古籍书刊,包括《二十四史》、《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等,价格都变成了25元。部分网人交口相传,争着疯狂下单。当然,最后结果众所周知,卓越亚马逊公司取消了错误标价的订单,并致以歉意。
网上评论众多,绝大多数指责卓越,有人认为即便由于系统出错,但一旦网民下了单,就应该看作一份有效合同,故此卓越不应违约?;褂腥松踔寥衔吭绞枪室獍谖诹?,吸引眼球。
相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三四年前戴尔网站也出现错误,价值几千元的服务器只卖几百。2004年Yahoo日本以210元销售原价大概8000多元(折合人民币)的电脑。最后的处理大抵和卓越一样,致以歉意,并给购买者适当优惠返还。当然,也有极个别的,如IBM就曾对1元购买光驱的乌龙订单予以兑现。
该如何看待这种事情?
说卓越网违约是错误的。事实上,为了规避由于意外事件造成的影响,购物网站一般有个默认规定,就是消费者网上下单之后,网站会在确认信息中注明,送货确认时候的邮件才是有效的合同。比如这次事件的卓越亚马逊客户服务中心,发给订购者的邮件除了标有收货人、订购商品、配送方式、金额等信息,信末还注有“此订单确认信仅确认我们已收到了您的订单,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产品发出时,我们和您之间的订购合同才成立”字样。
另外,有人把这种规则视作丛林规则,认为顾客在商家面前,是软弱和渺小的,规则可以任他们制定。
这种看法更是肤浅。是的,表明看来,似乎商家可以肆意来订立规则,他可以制定“货物出门概不负责”、可以制定“恕不退换”,甚至可以指定“不保质量”、“解释权在于商家”。然而,我们又可以看到,餐厅门口不会竖一块“不保质量”的牌子,大型家电卖场,你去买液晶电视,商家也不会和你签订“货物出门概不负责”的合约。
各种各类的所谓规则,其实是市场自发而成的,是因该行业不同的消费特点,面临不同的环境因素。用经济学的行话来说,这最终目的,是选择不同的合约来减低交易费用
合约双方面对面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正式合同,这是因为这合同真实反映了双方的意愿,双方现场看过文本,然后各自在上面签字盖章或者摁手印确认,发生意外的几率很低,因此这种合同一般会被认作是有效的。
而如果这种交易放到了网上,出现意外的几率就会大幅度增加。由于人工处理或者电脑自动处理的错误,会导致出现非主观意愿的信息出现。而如果把消费者在网上下的订单视作正式合同,勒令商家必须遵守和执行。这将大幅度提升市场的交易成本,网上商场将会大量关门。消费者也会因此失去原本的便捷。
故此,目前网上购物商家选择的这种合约模式,其实是有利于交易双方的。如果我们一味指责商家,要他们必须选择某种合约模式,那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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