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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不得低于8.5折出售 当当卓越或受冲击?

2010-01-11 22:19:00作者: 来源:

摘要近日,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以下简称图书三协会)联合制定发布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议、修改后正式出台?!豆嬖颉分泄娑ㄐ率槌霭嬉荒昴诒匦氚幢昙巯?,不得打折,即使是网上书店卖新书也不...

  近日,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以下简称图书三协会)联合制定发布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议、修改后正式出台?!豆嬖颉分泄娑ㄐ率槌霭嬉荒昴诒匦氚幢昙巯郏坏么蛘?,即使是网上书店卖新书也不得低于8.5折。

  新《规则》约束了谁?

  《规则》有关促销的规定,除了特殊情况,“新版图书出版一年内,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的价格销售,不得打折销售。”这里所指的特殊情况,包括机关团体采用竞标方式采购、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等四类,即使在这些经销商可以优惠促销的情况下,“优惠价格不得低于版权页定价的85%”。

  这一举措引发了众多读者的热议,一些习惯网上购书的网友表示不满,更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规定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

  除了众多网友的质疑外,影响更大的则是图书网店。比特网记者随即登陆当当、卓越等网店查询,发现一本价值45元的新书,在网店只要29元就可以买下,相当于便宜了35%。远远高于该《规则》的限定。有业内人士指出,“现在像新华书店这样传统的书店受到了来自卓越、当当等网络书店的强大冲击,人们也越来越习惯在网店中买书,主要原因除了方便、快捷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网店图书可以比去新华书店这样的传统书店要便宜很多。而此《规则》一旦真正实行,受到最大影响的是那些网店。”

  据《规则》第30条指出,“本规则对全国从事图书交易活动的供货商、经销商具有自律约束力”。所以此《规则》目前仍是行业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业内人士也都在为此《规则》的实际执行感到担忧。

  两大阵营早形成 执行难度大

  此《规则》一出,引起了国营图书经销商们的热捧,然而没等网店们做出反应,很多网友就替网店“阵营”站出来发言了:规定公布后,国内知名的书友论坛“豆瓣”上就出现了《拒绝购买 8.5折新书,坚决抵制,<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帖子。网友们纷纷表示:“书的价格那么高,不打折怎么让大家都来读书!”“从来都只买7折以下的图书,同一种书都会比较几家网上书店,谁最便宜去谁家买。”

  甚至有网友认为,如果要采取行业干预的话,要规范的应该是国营图书的定价问题,而网店书卖的便宜“是天经地义的事”。此外,过高的行业限定价格,很可能会促使人们去购买价格低廉的盗版书。有网友直言,“现在是买方市场,出这样的规定,简直就是间接支持盗版,书商估计又是第一个受害者”。

  据一些媒体的在线统计显示,有92.15%参与调查的网友反对网上销售不低于8.5折的规定,赞同的仅有4%。

  面对早已形成的网店阵营和传统书店阵营,消费者似乎更倾向于前者。有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则》“执行难”,如何让读者适应是一个问题。

  传统书店涉嫌垄断?

  此外,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这样的规定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这种规定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该立即予以纠正。”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行政法博士生张效羽在博客上分析评论说,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以“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为内容的垄断协议,而《规则》实际上就属于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出版社)与交易相对人(书店)达成的有关限定向第三人(消费者)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8.5折)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垄断协议,和前些年家电厂家与家电卖场达成的限价协议本质上无异。”

  此外,按照《反垄断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图书三协会的行为也正好是符合这条规定的主体。

  尽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在他看来,8.5折的限价条款并不适用于此规定,因为每个商品的利润率是不一致的,所以不可能对低价倾销制定统一的标准。“当我们认为8.5折销售是低价倾销的时候,前提是图书的利润率就是15%,而这是非?;拿募偕瑁行┏┫?,其利润率可能是30%,有些学术书籍其利润率可能只是5%。一本书的利润率是由市场前景和经营者自身经营水平等决定。这种通过某种普遍适用的规则的方式界定低价倾销,实际上是无视市场经济的法则。”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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