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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查查你的“老底”
摘要前天忘了交水费,昨天忘了还信用卡……今后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们都不能再马虎了。因为,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小过失,将来都可能被记录到个人征信系统。...
“不到20分钟,我就拿到了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4月中旬的一工作日,记者在位于北京西城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门口遇到了刚刚拿到个人信用报告的北京市居民朱炎,他长舒了一口气,兴奋地对记者说,“还好,没有不良记录。”
朱炎说,最近他正办理股指期货开户。办手续时,管理部门向他索要个人信用报告,还说有不良记录就办不了。他忽然想起,自己好像有过信用卡过期还款经历,这下麻烦了。于是,他请了假,特意赶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查查自己的底。“以前也听说银行有个征信系统,可要不是办理股指期货开户,我还真想不到要来查查自己的这张‘经济身份证’。”朱炎感慨道。
事实上,除开户、贷款等金融事务外,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正向求职、租房等更多的领域拓展,它已逐渐成为一张个人“经济身份证”。
不交水费 贷款很难
“以前,人们一般‘出事’了才会想起我们。”近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系统忽然瘫痪了,造成瘫痪的不是病毒,也不是漏洞,而是陡然增高数倍的访问量,想起过去系统少人问津的日子,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不禁感慨万千。
据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各地分行征信系统访问量的暴增在3月底就已出现。3月26日,证监会正式做出批复,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上市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随后,中金所发布通知,规定此次股指期货开户,投资者必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并作为综合评估依据,同时明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个人信用报告的权威出具机关。此后,人们“出事”了才会想起的个人信用问题,成了被关注的焦点。
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所说的“出事”就是公民在办理贷款等事务时,因为被银行发现了个人“信用污点”和“不良记录”而被拒绝贷款申请,或者受到贷款权限限制。
据了解,由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是银行审批个人信用业务的重要依据。而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和企业信用系统,该系统于2006年正式开通,并在当年年底由《计算机世界》举办的中国“IT两会”上获得了“中国信息化建设项目成就奖”。“个人信用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它全面、客观地记录着个人信用活动。目前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查询版,能够提供包括在银行的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等个人信息。
2009年,央行的一份数据显示,到2008年年底,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已收录自然人数达6.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1.4亿人。另据记者了解,个人负面信用信息在国外一般保存7年,国内的政策还在制定当中,最新的消息是,在我国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会保存5年,个人犯罪记录保留7年。
资料显示,全国金融机构已设立了7万多个信用查询终端。国内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都已建立了依托征信系统的信用风险审查制度。据央行调查数据,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2008年第三、四季度利用个人征信系统拒绝高风险客户贷款申请14.4万笔,授信额度297亿元; 信用卡申请171万笔,授信额度36.7亿元。另据一些商业银行的不完全统计,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而被拒绝贷款的个人客户,约占申请贷款客户的10%。
“欠账不还,再借很难”。中科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潘辛平教授指出,征信体系的建立对于帮助商业银行防范信用风险作用显著。如今,查询征信系统已成为金融机构审查贷款的必经程序。甚至将来“不交电话费”、“忘交水费”都会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由此,今后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在意自己的经济行为,最好时不时查查自己的“老底”,别因小问题丧失了自己的信用。
“老底”都该记点啥
自己的“老底”里都记了点啥呢?记者禁不住诱惑也亲身体验了一把。
据记者了解,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采集的个人信用档案共有七大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个人开立结算账户信息、个人非银行信息、特殊交易信息、特别记录、查询记录。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职业等。而“信用交易信息”记录了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担保等信息。“个人非银行信息”则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金、水电气缴纳和法院判决情况等信息。
不过,记者在申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后发现,报告所显示的信用数据种类还比较单一。仅限于信用卡和个人贷款等金融交易数据,这些数据还不能反映所有人的信用水平。比如,很多用人单位都很想了解应届大学毕业生的信用水平,但由于大学生在踏入社会之前,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和贷款的只占很小一部分,所以现在的“个人征信报告”并不能反映这一群体的信用状况。由此可见,征信系统只有增加足够的非金融数据,个人信用报告才能照顾到方方面的需求。
但记得太多,也不好。
“我们要建立‘大众信用征集系统’,把人们的不良行为统统记录在案,以评价个人的信用。”3月底,江苏省睢宁县宣称,计划建立一个“大众信用征集系统”,将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引入该系统,从银行欠贷到非法摆摊,从官员受贿到司机闯红灯,从欠缴水费到家庭纠纷等无所不包。这些行为全部被量化为分数,并将公民按信用评为A、B、C、D四个等级。这一宏大的计划一经曝光,就遭到了广泛质疑。人们担心自己的隐私被过度干预。
专家指出,“大众信用征集系统”的尴尬暴露了一个矛盾,个人征信体系仅仅用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远不能发挥其作用,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愈来愈多的领域都需要个人信用评价。但如何把握信用信息和个人隐私的界限呢?个人征信系统都该记点啥一时间成了人们争论的焦点。
事实上,早在去年8月,公安部交管局为治理酒后驾驶,就曾计划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建立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的“醉驾征信系统”,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并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但之后,相关金融业务部门并未对该提议作出回应,各地的央行系统也均称未收到总行的有关通知和文件。
“这两种想法都属于对征信的误解。”潘辛平表示,无论是睢宁县的“大众征信”还是公安部提出的“醉驾征信”,都已经超出了征信体系的范围,不能将每个公民私人生活都纳入征信范围。
2005年,潘辛平所在的中科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承担了“国家征信体系”研究项目?;诙嗄暄芯?,潘辛平指出,纳入征信系统的信息应该是那些在法律上有明确合约或判决的,而且,必须围绕交易行为展开。“比如房租、水电都是涉及交易的。水电、煤气,很多都是先用后交钱,实际上你已经向公共服务机构借贷这笔钱,如果不还的话,跟拖欠信用卡欠款是一样的道理。”潘辛平解释说。
在信息拓展方面一些地方的信用管理机构也做了有益的尝试。其中,上海的探索备受关注。如今在上海,不仅贷款不还、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等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手机欠费、拖欠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10个月以上、经济纠纷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信用信息,都已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据上海市征信系统有关人员介绍,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不仅每年为商业银行规避了近10亿元的个人贷款风险,推动了个人消费信贷发展,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市民主动缴纳手机费、水电气费等。据了解,上海移动公司在对手机欠费用户发送“欠费影响个人信用”的提示函后,年用户总欠费从1000多万元下降到300万元; 上海市北自来水公司在使用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后,25%的长期欠款和故意欠费用户主动还款。
信息混乱 呼唤法规
“个人信用影响这么大,一旦记录出了错怎么办?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可以弥补吗?”面对越来越重要的个人征信系统,许多人都很担心,自己的记录一旦出了错怎么办。而这一问题已经给很多人带来了麻烦。
“明明是银行出了错,却让我跑前跑后来回折腾,实在让人想不通。” 记者在个人信用查询点见到小黄时,他正在楼道里焦虑地走来走去。一问才知道,他的信用记录出了问题。
去年7月,小黄从安徽一所大学毕业,在北京找了份工作。前两天,他忽然接到了安徽省农行的电话,说他在校时申请的5000元助学贷款逾期了。小黄很是纳闷,因为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的贷款要在毕业两年之后才到期。沟通之后,他发现确实是安徽省农行的操作流程出了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贷款可以按原合同明年再还,但银行的征信记录他们却不能随便修改,小黄必须到人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得知这一情况,小黄立刻赶到了北京分中心,打开“个人信用报告”一看,“贷款逾期”已赫然在列。然而,在他向工作人员提出异议申请时,却被告知,因为是安徽银行出的问题,他必须先到当地的征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这让小黄很郁闷。
感到郁闷的不止小黄。记者发现,已经有人把“我希望征信系统可以更加完善、便捷”这句话,写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查询点意见本的第一页上。
确实,今天的征信系统服务还远没有达到完善,抛开小黄所面临的权责归属不清的问题,“个人征信报告”只能当场打印,不提供电话和互联网查询这“苛刻”条件也饱受诟病。
对此,潘辛平教授认为这背后症结是中国征信产业的不发达,而主要原因则是中国的个人征信系统还没有做好大规模应用的准备,大部分信息只对银行开放,而能对个人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问题的根源则是中国长期以来对于个人信息“无法可依”的法律困境。
据记者了解,对于信用记录的使用权,我国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现在人民银行依据监管责任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把信用记录向人民银行汇总,但是如果对象是一家独立机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记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潘辛平表示,信用信息的开放程度,直接影响到信用服务机构运作的商业化程度和提供的服务质量。美国的信用信息的开放程度就相当高,《信息自由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和《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三部法律,奠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共产品性质和人们获得信息的平等权利。潘辛平认为,完善的《个人隐私法》和有针对性的《征信管理法》都必不可少,“究竟什么信息可以用?怎么用?只有明确了这两个问题,才能把信息真正用起来。”
令人欣慰的是,去年10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也标志着我国的征信立法步入了实质性阶段。
链接一
征信系统兴起的IT动因
我国征信系统建设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研究,但真正开始大规模建设却是在2004~2005年之间,这背后,IT技术的普及,信息化建设的开展对征信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首先,信息采集更有效率。在早期,征信采集信息都是依靠手工操作的方式。而现在,征信机构与商业银行等报送数据的机构有专线连接,征信数据借助网络快速传送。现在的信息采集方式与过去的手工操作方式不可同日而语。
其次,信息价值被充分利用。在数据库技术的帮助下,一些大型征信机构建立了庞大的数据库,采集、储存了数亿人规模的信息。在现代数理分析技术的支持下,征信机构能够从海量信息中发现有价值的个人行为规律,开发出信用评分、欺诈监测等一系列高技术含量的增值产品,使信息得到深度的开发和利用。
最后,信息服务水平实现了飞跃。有了信息技术的支持,征信的网络大大延伸,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地域限制。征信机构能够在全国范围采集信用信息,能够向全国范围的商业银行等机构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这在靠信函或口头传播信息的年代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链接二
中国征信系统建设简史
早在1999年7月,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准,上海市信息投资公司、上海市信息中心等单位就联合投资组建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2000年6月28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数据采集及信用报告查询分系统正式启动,并出具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
2002年3月,国务院开始启动全国性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立法与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并委托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2002年6月,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正式实现全国跨省市联网。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于2004年初又启动了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2006年1月,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到2008年年底,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达6.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1.4亿人。个人征信数据库的上线应用,标志着全国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初步建成。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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