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找同城快餐啊_本地同城附近200元_700元三小时不限次数品茶_全国各地可约可空降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数字化转型 >

网购监管法生存环境转好 开店实名满足诉求

2010-06-25 18:06:00作者: 来源:

摘要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6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有关方面对从事网络交易个人的实名认证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对网购实施监管颇为艰难,但工商总局仍拿出了一些令各界喜多于忧的规范。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6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有关方面对从事网络交易个人的实名认证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几经周折的网络交易规定终于浮出水面。据《IT时代周刊》了解,它在很多方面不同于此前几次试探性质的规定,这次出台的《办法》在某些程度上令行业欢欣鼓舞。尽管人们把焦点都汇集到“卖家需实名登记”的条款上,然而,新《办法》中更值得认同的是国家监管部门对网络交易平台义务和责任的描述。

  《办法》辗转问世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示,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距离工商部门首次尝试对网络交易实施监管正好过去两年时间。

  2008年7月,北京工商局有意将电子商务纳入监管,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但在遭遇“执行难”之后,最终不了了之。今年1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拟定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初定稿,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当时,本刊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对方表示初定稿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正式发布的时间并未确定。此前,坊间传言它会在今年3月15日颁布实施。

  来自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12月,我国规模以上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已经达1.75万家,预计2010年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将超过2.5万家。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分析人士指出,在如此庞大的市场下,的确需要相应监管政策对行业加以约束和治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和网购交易额的逐年放大,假货、欺诈等问题在电子商务新闻信息中出现频率越发增高。然而,关于网店的管理,以及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等问题的规定上,我国法律仍是一片空白。不过,和此前发布的规定一出台就遭到几乎一边倒的反对声音不同,此次颁布的《办法》受欢迎度有了明显提高。趣玩网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对迅猛发展的网络市场,尤其是对电子商务发展,有着规范促进的作用。“该规定加大了审核监管责任,为电子商务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消费者而言也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该负责人对本刊记者说。

  除了此次推出的《办法》中的内容,考虑到传统地域监管方式的局限性,工商总局正在计划对网络交易采用全国联网一体化监管。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用3年时间建成一个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

  何为“实名制”

  根据《办法》,自然人开网店,要向监管方面提供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由网站进行审核,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在网页上标明,并建立登记档案定期核实更新。这便是此前业界讨论多时的“实名制”。

  实际上,这种实名制做法在国内并非首次,它在淘宝上实施已久。淘宝网新闻发言人陶然介绍说,“在淘宝网上申请开店,你首先要通过身份证认证,同时你的交易全部要使用支付宝收款,而支付宝又是和你的银行账户直接关联的,所以尽管对于买家来说,我们只是一个个‘网名’,但从淘宝网的后台来看,每个店都可以追溯到一个真实存在的人。”


(本文不涉密)
责任编辑:

站点信息

  • 运营主体:中国信息化周报
  • 商务合作:赵瑞华 010-88559646
  • 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