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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刘正荣:搜索引擎对有害信息需作为

2009-02-25 22:15:00作者: 来源:

摘要2月24日晚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中国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刘正荣表示:“当搜索引擎提供搜索服务的时候,要去采取各种能够采取的措施去阻止违法、有害和不良信息的传播,搜索引擎在技术面前是可以作为的?!?..

2月24日晚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中国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刘正荣表示:“当搜索引擎提供搜索服务的时候,要去采取各种能够采取的措施去阻止违法、有害和不良信息的传播,搜索引擎在技术面前是可以作为的。”

2009年1月5日,“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 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对于通过搜索引擎,比如百度、GOOGLE搜索到含色情、淫秽、低俗内容信息,搜索引擎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这一问题,刘正荣认为,搜索服务提供商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阻止有害信息的传播。“我们研究了有关国家的做法,也研究了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包括行业的自律规定,在各国的互联网管理当中,有一条基本的准则,就是当你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你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阻止有害信息的传播。所以,当搜索引擎提供搜索服务的时候,你要去采取各种能够采取的措施去阻止违法、有害和不良信息的传播。”

“第二点是,当搜索引擎公司被告知通过你的渠道在传播违法或者有害信息,你有责任尽努力去纠正,去阻止这种传播行为。所以,不能说搜索引擎就是提供技术服务,在这个技术面前就无能为力,实际上在技术面前是可以作为的,技术是人发明创造的。”

刘正荣同时表示,“国内搜索引擎公司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说对一些违法的信息设置过滤词。”不过他随即又称:“当然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怎么进一步地优化技术等等,将可以起到很大的效果。”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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